纪易不太确定她脸上亮晶晶的东西是不是眼泪, 没有机会再确认了。
女人逆人流跌跌撞撞地前进,三根白皙手指拎着的红色皮包像一团腐败的火,晃晃悠悠熄灭中。最终幽幽消失在视线内,就像一心划破天空的流星,绝不回头。
他又定定看了一会儿,微微低下头,小心翼翼地打开抽绳袋。
一只巴掌大的骷髅兽猝不及防蹦了出来,紧紧抱着一块银光闪闪星币,憨态十足。
出于新奇,纪易憋住呼吸,小心翼翼地用手指碰一下它的头骨。小小的骷髅兽凶巴巴地碰撞上下排牙骨,发出咔咔咔、咔咔咔的声响,夹紧了两条骨头手臂。尽管没有眼睛和表情,一副誓死捍财产的模样却活灵活现。
于是第一次收到礼物的纪易咯咯直笑。
那天晚上他躲在小巷子里,与流浪猫睡成一团,很冷。
第二个夜晚混进酒吧,趁人不注意时缩进沙发角落,枕着喧嚣的音乐呼呼大睡,不冷了。
第三天他学会偷窃,第四天无师自通精通说谎。
一个月后的纪易在酒吧跑来跑去,已经学会放软声音、利用天真无邪的稚嫩面孔,哄骗着喜爱小孩的有钱女人买酒;
十年以后的纪易则是众所周知的男人。
荤素不忌,绅士大方且幽默风趣,唯一的缺点是过分的花心浪荡。
“我喜欢钱啊。”
被问及喜好时,他总是理直气壮地回答:“目标是和最漂亮的人约会,吃最贵最好的食物和红酒,再去顶级的酒店□□做的事。”
“真是的,又在胡说八道了。”
女服务生唉声叹气插进话题,“明明没有和漂亮的客人约会也不太开心的样子嘛。”
“诶诶诶?”
纪易疑惑,“我很开心的啊。”
“一点都不开心啦!”她没好气地说:“你的话,不管和谁在一起都是同样的表情和眼神。根本就没有喜欢过谁吧?真正开心的话,双眼会发亮的啦。”
不是哦。
片刻之前还在坏坏地笑着,独自一人的时候换了面孔。就像一厢情愿的小丑在台上嘻嘻哈哈提供热闹,回到黑暗中恢复沉寂本质。
纪易点燃烟,迷蒙的雾飘过他形状漂亮的桃花眼。
真的喜欢的。
纪易出神地想着:只是找不到特别喜欢的人,所以每个人都同样喜欢。被批判为“没有真心喜欢过”可真是冤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