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2)

截胡 冉尔 2136 字 27天前

登徒子直翻白眼,双腿抖如筛糠,黄褐色的液体顺着裤管淌了下来。

封二爷嫌恶地蹙眉,转身看见发愣的白鹤眠,嘴角又挂上了温暖的笑:“鹤眠,去楼上歇歇,我处理好了这里的事情就带你回家。”

白鹤眠茫然地点头。

“别回头。”封二爷轻声叮嘱。

他稀里糊涂地踏上了台阶,走了几步,还是忍不住扭回头去看——砰!

枪响了。

第13章 无情

白小少爷差点从楼梯上栽下去。

他是白家的小少爷,就算进了花楼当花魁,也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别看白鹤眠在封栖松面前张牙舞爪,实际还是没见过血的少年郎。

封二爷对着登徒子的膝盖开了第一枪。

登徒子没来得及痛呼,直接疼得晕了过去。

封栖松遗憾地叹了口气,收枪的瞬间,似有所感,倏地仰起头,眼底的血腥气还未褪去,就与白鹤眠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也完完全全将白小少爷眼底的惊惧纳入了眼底。

封二爷握枪的手微僵,眼睁睁地看着白鹤眠向后退了一步。

“鹤眠……”封栖松痛苦地唤他的名字。

白鹤眠的眼前糊了层密不透风的红光,仿佛一捧又一捧鲜血炸裂开来。

他虽看不清封二爷的神情,脑海里却出现了男人狠厉的面容,那张斯文温和的面孔逐渐扭曲,伴随着沉闷的枪声,定定地印在了心底。

白鹤眠惊讶地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害怕,反而感受到了一丝微妙的痛快——那个登徒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封二爷在帮他打抱不平呢。

意识到这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艳羡翻涌而来。他羡慕封栖松的决绝与狠厉,羡慕封二爷娴熟地给枪上膛并且对着登徒子的膝盖毫不犹豫地放上一枪。

十八九岁的青年正是崇拜“英雄”的时候,白小少爷原已对世间的人情失了希望,但是当浑身湿透的封二爷将他从储藏室里抱出来的时候,他心里不可抑制地燃起了火苗。

若是他也能如二爷一般,何须自甘堕落,入了花楼苟且偷生?

“鹤眠!”

白鹤眠骤然惊醒,眼前的迷雾散尽,他仓惶躲开封栖松的滚烫的视线,支支吾吾:“封二哥,你……你且等等我。”

心态转变,称呼自然也变得亲昵了,可惜封栖松只当白鹤眠畏惧自己,心如刀绞。

白小少爷搪塞完,头也不回地躲进了自己的房间,靠着门,急促地喘息。

黑暗中,雨声愈加清晰,窗外透进来了几点微光,大概是封二爷带来的警卫员拿着手电筒到处照。

白鹤眠抱着胳膊,畏寒一般抱着膝盖蹲在了地上。

他不是没动过心。

连名字都没留下的熟客已经在字里行间,用柔情蜜意撬开了白鹤眠的心房,但是温热的悸动和面对封二爷时的情愫是不一样的。

在今天以前,白鹤眠都把封二爷当成了深藏不露的谋士,就算明知封栖松的腿瘸是装的,他仍旧没当回事。

如今回想起来,封二爷站起来竟比他高了整整一个头,隔着薄薄的西装外套,鼻尖撞上的胸膛也格外结实。

白鹤眠脸一红,无声地啐骂:该死的封老二,果然是装瘸,一定背着人偷偷摸摸地锻炼,平日里还表现得弱不禁风,演技实在太好。

白小少爷在心里骂了一通,舒坦了,一瘸一拐地走到衣柜边,摸索了半天,没找到一件像样的衣服,只好扒拉出以前洗干净收起来的水红色旗袍,硬着头皮换上。

他自我安慰,旗袍总比满是血污的长衫好。

鬼使神差的,换好衣服的白鹤眠没直接下楼,而是点燃了油灯,走到衣柜边。

昏暗的烛火下,他差点被自个儿吓死。

镜子里面色青灰,头缠绷带的病秧子是谁啊?

白鹤眠心头刚燃起来的小火苗猝然熄灭,他恹恹地拨弄着衣领的纽扣,凑近镜子,把千山缠得乱七八糟的绷带扶正,又徒劳地掸了掸裙摆,最后还是没能从镜子里的自己身上看见任何“花魁”的影子。

顶着一身的伤痕,再风姿绰约,也没办法勾人了。

白鹤眠没来由地烦躁,他将油灯放在床头,拉开床头柜,意外地摸到一杆细长的烟杆。他当花魁时,经常抽烟,如今再遇上“老朋友”,不免欣喜。

烟草和火柴都是现成的,白鹤眠点了,长长地舒了口气,倚在窗边,单手托着烟杆发呆。

瓢泼大雨伴随着电闪雷鸣,遮掩住了楼下的声音,白小少爷自欺欺人地想,楼下什么都没发生。可当他察觉到头上传来的隐痛时,又不可避免地想到登徒子,想到封二爷,继而是男人滚烫的怀抱。

“呸,不要脸。”白鹤眠手一抖,烟丝被抖出几片,烫得他低声咒骂,窗外一晃而过的光照亮了他通红的耳朵。

白小少爷把烫伤的手指含进嘴里,轻轻吮吸,头靠着冰凉的窗户玻璃,想着这么躲着也不是个事儿,既然封二爷来了,今晚就没有继续住在洋楼的道理。

念及此,他眉头紧锁。这房子还是相好的送的呢,到时候封栖松问起来,他总是没脸说的。

一个有手有脚的男人当了花魁,还有捧场的熟客,这可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若是今晚的一切没发生,白小少爷还能耀武扬威地在封栖松面前亮“爪子”,可惜被封老二救下的他,在气势上已经矮了三分,说什么都没有底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