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忧虑地蹲在地上,眉头紧锁,思绪万千,手里掐着一根烟斗。他原本是不抽烟的,但如今,让人忧愁烦躁的事情太多了。
约翰在沃野村当村正,这个活虽然不怎么好,但无论怎么说也是活得滋润。但不久前,他得到消息,自己老朋友费密尔一家出了祸事。
弗密尔是马弗布尼的一个裁缝,日子虽然拮据但好歹还能活下去。可弗密尔不久前病死后,他的家产,也就是他的那个并不算大的裁缝店被马弗布尼的一个富豪强行收回了,理由是几十年前签的房契是弗密尔而不是他的两个孩子的名字。
因为这个,弗密尔的那个冲动的儿子布兹动了手,然后是说什么弄死一个富豪的仆人,然后就被抓了起来,没有任何司法程序就直接判了个死刑。
收到信的约翰急冲冲地赶到了马弗布尼,他自然知道,这种阴险的事,也就能糊弄涉世不深的这两个弗密尔的孩子。
不过,这条不长的旅途,对约翰而言,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因为达到马弗布尼不久后,约翰就得知整个沃野村覆灭了。当时得到这个消息时,约翰是相当震惊的。约翰从很大程度而言,他只算是一个有一点点身份的老农。活了六十多年,到现在他依旧还活着,只能说明他幸运。而他对兽人习性的了解其实并不深。
吸血鬼能够很直观得从战后,总结出兽人的习性,因为吸血鬼能够活着总结下这个规律。但这个一辈子几乎都活在一个地方的人而言。他们要么是没有遇见过兽人,要么是遇见了兽人,吸血鬼成功地防御住了,打消了兽人后续进攻的念头,否则的话,则是全部死亡,更本没有活人来摸索兽人的习性。
哪怕是现在,约翰也只是以为又来了一波兽人导致的村子覆灭,甚至都不会将这两波联系起来,因为他只获知这一次。他可不能像吸血鬼一样,知道很多很多这样的兽人第一波袭击后,侦查得知村内实力,再次发动第二波的案例,进而总结出规律。
不过,他却因为自己好友的这件事,侥幸活了下来。但他的妻子,儿子全死在了沃野村,因而意志本来就很消极,现如今,他并没有照顾好弗密尔的两个孩子。且不说布兹好更本不知道如何去救,这珍娜怎么就这么蠢呢?
约翰苦恼地想着对策,烟气袅绕,烟斗里的药草逐渐熄灭,最终约翰也不知道怎么去救人。他早就看出来了,那个叫雷蒙德混账根本就是串通一气的,同他们讲理根本就讲不通。于是,约翰心一横,决定去找那个所谓的新任伯爵碰碰运气,哪怕是死也值得试一试。
……
而这一边林德正正试穿着自己的新衣服,而且仔细的查看着自己的脖子有没有被遮住,这件高领的礼服不知道埃里是从哪里翻出来的。而林德也是不太关心这一点,只要能遮住那个该死的项圈就好了。而且利亚目的那一套重甲实在搁得慌。埃里则笑嘻嘻地在一旁赞许着。
至于科瓦尔,林德早让他离开了。林德自知科瓦尔并不是一个容易献出忠诚的吸血鬼。林德明白只有自己足够吸引他,他才有可能继续追随自己,对这种聪明的家伙而言,忠诚压根就没用。
一个血仆战战兢兢地敲了敲房门,然后朝里面说道:“马弗布尼的市政官雷蒙来了,说是您找他?”
“雷蒙?”林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袖口和衣领,面带不悦,说道:“让他进来了吧!”
“有劳了,嘿嘿,有劳了。”雷蒙点头哈腰地朝着这个传话的血仆说道,然后往里刚迈进一步,然后连林德看都没看,噗通一声就跪了下去,不停地磕头。
这一幕看得林德很是费解,自己有这么可怕吗?科瓦尔就算了,你一个人类也跑来献忠诚?
埃里似乎也不喜欢这个胖子,不喜地说道:“这胖子长得真寒碜。”
“你先站起来回话。”林德自认为自己并不以貌取人,但这个家伙的确让林德很不舒服,太油滑一些了。
“诶,好!”雷蒙嬉皮笑脸,连忙爬了起来,臃肿地身材艰难地站了起来,凑过来,同时掏出一个精美匣子,对林德说道:“大人,不久前,有人挖到了这个宝贝,我原本是打算托人带给大人,没想到今天伯爵大人居然召见我,我这才有机会亲自献宝。”
“哦?”林德原打算直入正题,结果这个家伙突然来这么一出,引起了林德兴趣。
而这时雷蒙已经把匣子递到了林德面前,林德只是轻轻地接触到匣子,就突然发出白光,缓缓地自行打开。
雷蒙同时应和道:“看来这玩意儿和大人有缘,瞧这灿烂光辉。”
一个宛如蝉翼,似隐似显,像是由纯粹的透明能量的一朵花静静地躺在这个匣子里,萦绕着白色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