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2 / 2)

冷玥华歌 灯火阑珊 2325 字 15天前

白郁笑道:“你若是喜欢围那条,也未嚐不可啊。”

想起刚才摊主也说过,只要价钱合适,工作称心,也可以雇佣,黎玥就想笑,雇佣一条妖怪当自己的围巾,那我还不如把五寸钉带上呢,不过五寸钉来这里能干什么?当电灯泡照明?黎玥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可没有那份银子。”

“哪里需要银子,这万里河山,一草一木,遍地生灵,哪样不是你的。”白郁半是正经,半是玩笑地道,“只是那披肩的原形不过是方普通绢帕罢了,哪里配得上呢。”

不想提起这个话题,黎玥微偏过头,岔开道:“一条绢帕,这种东西也能修炼成精。魔界的风水果然与天源宗不同。”

白郁却摇头道:“若论风水和灵气纯度,普天之下哪里能及得上天源宗呢?只是天源宗设有结界,魔界则无这方面的限制,所以成精更容易一些,但纵然如此,无极大造化,这些无灵识的小东西要开灵智也是极难。”

黎玥点点头,器物成灵,远比任何都看重机遇,并非有灵气和时间就足够的,否则任何过上千百年的古物都要有灵识了。五寸钉的走运堪称异数了。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老老实实宅着房里修行呢,可千万别被人当普通小妖怪灭了啊。

“对了,那条披肩受雇佣来招揽顾客,也是为了赚银子吧?”魔界的钱似乎和人界不太一样,一条毛巾难道还有用钱的地方。

“当然,行走世间,衣食住行那样不需要银子,便是想要进一步修行,最基本的资源也需要银钱。难道你以为魔界的修行者都是隐居深山老林,不问世事吗?”白郁笑着解释道。

黎玥好奇心被提起来,想起困扰她许久的问题,“天源宗的典籍上记载,魔物本性,总是吞噬他人,以强欺弱。当然,这其中可能也有偏见,但……”

明白她的意思,白郁坦然解释道:“吞噬抢夺,也是生物本能的一种,无论人类还是妖魔,尽皆如此。当然,无可否认,妖魔天生在这方面自制力远远不如人类,而且妖魔生於乡野之间,修於荒僻之地,不像人类生而得教化,明礼义,往往习惯了恣意妄为。倘若妖魔也是生而有灵智,训之以教化,驭之以律法,那么和人类又有何不同?”

黎玥点点头,其实反过来想想也一样,倘若人类生下来没有得到礼义教化,被野兽饲养,那么心智灵魂也与野兽一般无二了。以前看过的狼孩,猪孩不都是如此吗。

“而且在人界一旦出了魔物,人人喊打喊杀,更有修道者必欲除之而后快,这样危险的境界,也逼得妖魔不得不尽快增强实力,越发jian诈狡猾,不择手段。”

两人沿着溪流走下山,白郁继续讲述着,“当年魔祖带领着族人,历经艰险,来到这里开辟新天地。魔祖积威之下,自然不敢有异心者。后来魔祖驾崩,银宸女帝幼年继位,朝纲着实混乱了一阵子。为了灵穴宝地等资源,纷争频起,连几个大家族都卷入其中。民间更时有强者吞噬弱小,无视律法。甚至妖魔之间也出现裂痕。”

记得典籍上记载过,天生为兽,修成人身,拖胎换骨者,称为妖。本为人类,但修习魔道者,称为魔。上古之时,黄帝一脉讲究修身,上达天听,而蚩尤一脉追求万本归宗,融合自然,蚩尤本人就与上古神兽麒麟融合一体,修成化外分身,又与魔龙缔结契约,代代流传玄王血脉,统合妖族。很多部属追随者为追求修炼的极致,也选择与上古魔兽融合,获得更高的力量,更漫长的生命。最初,妖魔之间泾渭分明,但这么多年下来,血脉融合,早已难分彼此了。

“昔年,我们白家的祖先也是最早追随魔祖的人之一,魔祖建立皇城,开万世基业,分封十二城,我们青丘城便是其中之一。”

“因世道纷乱,银宸女帝十六岁那年,在皇城召集了十二城城主与玄王,共同参详商议,颁布出了一部严格缜密的律法,规定灵气地脉资源,皆登基造册,由官方统一管理,轮流使用,而兵役赋税,也是按律法分摊。凡冒犯天威者,杀无赦,如此铁腕之下,魔界的统治很快恢复步入正轨。”

“其实,大家修炼,所求的无非是增强自身,今日你杀我,明日我杀你的,哪里还有功夫修行过日子。这样和平的环境,对大家都好。银宸女帝不久又下嫁玄王,皇城与龙啸殿亲如一家,四野臣服,再无异心。从此方天下大治,四海升平。”

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处坡地上,放眼望去,眼前的集市上熙熙攘攘,客似云来,形貌各异,有的是标准的人类形象,有的却是化形未整,更有甚者直接就是野兽的外形,不远处就有一只银狼正用爪子摆弄着摊子上的货物,和摊主讨价还价,锱铢必较。

黎玥看的出神,忽然想到,倘若妖魔与人类之间并无敌视,是不是也能和平安乐如眼前一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