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知道兰卡斯特家会发动佯攻的,这种战役策划,柯内利亚和厄尼斯特,当然得事先联系,告知‘狮王’这个前线和帝国贵族集团的顶梁柱了。哪怕不要他去支援,也得通报的。
可斯托姆哈特也就只是知道而已,那还能怎么样,战场上还不是天天打,翻来覆去的打。今天你赢一场明天我赢一场的,阿比迪斯队发力把战线推回河界了,兰卡斯特家也得出把力免得面子上太难看呗。所以这还能有什么问题,两三万人呢,难道还会输?
结果,得,佯攻能打成总崩,还铁血玫瑰最强贵族指挥官,没话说……
“……亏得没把你嫁到兰卡斯特家去,这家人真的不行。”
站在大骑士团长身边,扎着金马尾的女骑士,是狮王的独女,艾尔菲利斯.斯托姆哈特。
因为之前狮王会遭到突袭血洗而全无反应,手下侍从统统死光的失态,艾尔菲利斯虽然没像护卫那样挨上一脚驱逐出去,但也因此,原本毕业后以‘百夫长’进入军团的资格,也被父亲剥夺了,甚至‘骑士’的资格都暂时没了,只能以持戟侍从的身份,被留在大团长身边调教,闻言当然是不敢多话的。
毕竟她深知父亲的暴脾气,怒气如火,但在治军上更是如钢铁般冷酷霸道,容不得半点失礼,此时军团的千夫长百夫长都汇聚一堂,根本没有她这个旁观的侍从说话的余地。
於是也不敢仗着‘女儿’的出身搭话,只是低头不语,免得挨一巴掌还得用掉一个卷轴。
“以此情形,梦魇骑士团的主力被全歼只是时间问题。”王主骑士团的副团长和千夫长。瓦尔德施泰因侯爵开口道。
这一个同样棱角分明的铁血壮汉,和狮王如出一辙有着半魔神般的金色竖瞳,气质和身材也难以辨别,几乎只有灰白的须发将他们区分开来。平时戴上头盔,就如狮王的战场分身一般,也是斯托姆哈特合作以久的心腹和膀臂。
“北面被防得死死的,再强攻也是收效甚微,如果立刻率军东进,从侧翼威胁箭毒木军团,或许能逼他们后撤,但只怕在我们发动攻势的时候,梦魇的主力已经被全歼了。到时候狮王堡就会孤悬在外,遭到精灵从东,北两面的夹击,甚至是包抄合围了。”
副团长淡然得,把其实非常明了的局势又说了一遍,当然也是为了照顾刚来前线旁听的艾尔菲利斯。
“撤吧。”
此言一出,指挥室中的骑士们,一齐看向那个胆大到当着狮王的面发出此谏言的千夫长骑士长,布拉德伯爵,一脸轻松,表情放浪的橘发骑士。
他能站在这里,大言不惭的当着狮王的面说话,纯粹因为他够强,强到有资格在金狮子骑士团这种根据实力顺位发言的军议场合,第三个开口说出自己的判断。
“怎么,”布拉德满不在乎得摊手,“难道要冒着被五个精灵军团合围的风险,孤军顶在河界北岸吗?”
是的,五个军团,因为狮王堡的突破,从东西北三个方向,呈品字型包夹防御着王主骑士团主力的精灵军团就有三支了!再加上在南线击溃了梦魇,包抄过来的无畏箭毒木和胜利梧桐,那就是五个精灵主力军团会合围过来!
哪怕强如狮王,也不可能一下子和五个精灵战胜对抗!恩,顶多扛三个……
“无畏不会动,但是多一个胜利,确实也麻烦。”瓦尔德施泰因副团长点点头,他这个副手,比阿尔弗雷德那个副手可是强多了,不仅同样是指挥官,而且也是武神传承的大骑士,文武双全。
虽然还只能称作摸到‘武神’的门槛,但也够了。如果打起来,这边金狮子骑士团面对的三个精灵战神,他能和布拉德各自牵制一个,剩下一个则由狮王解决,那就能形成战局优势。
但如果战场上多出一个‘胜利’,就反过来变成金狮子的三个顶上被牵制,而‘胜利’可以腾出手来,随时与其他战神配合合击,干掉比较弱的一人了。
“吉姆尼,你的武神态掌握的如何了,有牵制住‘胜利’的把握么,她被杀过好几次了,应该还没恢复到完全体。”副团长看向沙盘旁另一个身材高大,面貌俊朗的金发青年。
这青年,约莫二十代的千夫骑士长,吉姆尼.瓦因博格公爵继承人苦笑行礼,“万分抱歉,卑职资质愚钝,枉费军团的栽培,至今不能收发自如,掌握好自家的传承,对上战神,实无必胜的把握,万分惭愧……”
当然,他这真是纯粹的谦虚,就算在场的千夫长百夫长骑士长中,个个都有武神的传承,个个都有军团的栽培,但有资格站在沙盘边开口说话的,也就是他们四个人而已。作为贵族中极为极为稀少的精英,吉姆尼光是能将战力提升到武神的门槛上,就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他若是愚钝,恐怕其他人都是渣滓和废物了……好像也没错哦……
副团长倒也不意外,只是看向始终盯着沙盘,闭口不言的狮王,“阿姆斯特朗家的父子也去帝都考试了,他们两个怪胎不在,哪怕有铁蜘蛛,我们的魔法压制始终要差一大截。
……用兵之道,当首先确保侧翼的安危,不可过於孤军深入,陷入前后无援的死地。”
狮王依旧沉默,他都没表态,但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其实是很明显了。
这一个个已经当着他的面,借着副团长和两个千夫长的嘴,把该说的话都说出来了。
逃吧,丢掉拚了这么多年,留了这么多血,死了这么多人才守住的狮王堡,
逃吧,先保住命再说。
怎么说呢,贵族终究是一样的啊。
贱民只是令人生厌,
猪队友却是真的能从背后猛插你一刀,
这些年,斯托姆哈特其实都顶着各贵族家的压力,始终没有主动出头与阿尔弗雷德争锋,就是知道战场上,可以放心把侧翼交给阿比迪斯队来抵挡。
有实力就可以平起平坐,有实力就可以为所欲为。
这是斯托姆哈特家奉行的一贯准则,
只臣服於实力者,哪怕是王血也可以背叛,又何必在乎什么贱民,什么贵族的身份呢。只有实力才是唯一的真理。
说真的,奉行着这一套准则做事,又被‘狮王’‘狮王’得叫唤久了,没日没夜的在河界北边坚守厮杀,很多事连莱恩自己都差点忘记了。
可是今天,今天他环视着周围的这一大群人,百夫长,千夫长,大骑士,武神的传承者,一个个明明有着叫板自己的实力!却连和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的精英!!
在这个瞬间,很多事就莫名得从莱恩.斯托姆哈特的眼前浮现起来了。
他想起斯托姆哈特家的初代,也不过是跟着某人捡垃圾的贱民罢了。
他想起家里祖传的那柄枪,本来被祖父偷偷扔掉的枪,从来都没有回应过自己的枪,还是少年时,他自己冒着大雪跟在祖父的马车后面,潜入运河里偷偷捡回来,藏在扫帚间里的。
想起最初他私自离家,加入王主骑士团的那个时候,也没想过什么封侯拜将,什么大骑士大团长。
少年不过是想着有朝一日,亲手多杀两个长耳朵,那么或许就有机会,那把一直和扫帚放在一起的长枪,或许就会承认自己的资格了。
承认他也是个先锋军。
可惜了,再也没这个机会了。
他和这些废物混在一起太久了,把真正重要的事情全忘了,连枪都给那败家的丫头弄丢了……
或许这些事,全忘了反而会轻松一点。
斯托姆哈特也真的曾以为自己都忘了,可是现在他明白,不是不想忘记,而是这些人,周围的这些人,从来就不肯让他忘记。
他们从来就只会反覆得,反覆得,再三得提醒自己。
贵族和贱民,终究是不一样的。
这些遇到劣势,就第一时间就想着往后撤的软骨头,根本就靠不住。
没什么好犹豫的,和这些废物为伍,败局已定。
“我率本队断后,瓦尔德施泰因居中,指挥分队后撤,撤回南岸。”
莱恩.斯托姆哈特强压着胸腔的窝火,从嗓子里一字一句得吐出来,但没办法,这种命令只能他亲自下达才作数,
“拆了狮王堡!一片瓦砾都不能留给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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