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舵爷 端午正阳 2839 字 1个月前

陆文龙也跟着看看随口:“不是球棍器材不够么,商量怎么去挣点钱来买呢,这根都是借老师的。”

苏文瑾就咬嘴唇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开口:“你的钱够用么?我有点零花钱!给你拿去买球棍……”

站在花台边,左手有意无意的摘着小喇叭花,嘴里尽量显得轻描淡写的说话,眼睛东张西望,身上的蓝白色运动服映衬着绿色花台上的点点小花,让猛然扭头看过来的陆文龙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你有多少钱?”有一丝暖洋洋的感动似乎在顺着嗓子流过,好像好久都没有人问过他钱够不够用了……

小苏的眼睛还是尽量到处乱盯,不和陆文龙打照面,也尽量保持和陆文龙站开一段距离:“压岁钱啊,零花钱啊,存起来还是有两百块钱的。”看来她的家庭条件还是比陆文龙要好太多了。

陆文龙好惊讶:“你平时不是很喜欢买点零食啊小发夹什么,那么乱花钱,你还可以存下钱?”

好吃懒做乱花钱在小地方简直就是坏女人的代名词,苏文瑾顿时就着急起来:“我什么时候乱花钱了?我都是买点好奇的小东西看看!我才不喜欢乱花钱呢!”双手小叉腰,很有点气鼓鼓的看着面前的少年。

陆文龙的看法却不一样:“上次你买的那个红色草莓发夹,我就觉得很好看,可你没戴几天又换成粉红猫,也还好看,可很快又换掉了……”

小姑娘真有点慌:“你不知道女孩子之间是经常可以相互换着戴这些东西的么?”

陆文龙才恍然大悟。

洗清冤屈的苏文瑾认真的探头看看陆文龙的表情:“我真的不爱乱花钱。”

陆文龙笑得开心,一个劲点头。

小姑娘也嘿笑,把头扭开:“那……我明天把钱给你。”

少年却脖子一犟:“我不要,用你的钱,要被别人笑掉大牙的!”

苏文瑾不说话了,顺便坐在花台边上,吊起来的双脚一摆一摆的,头也一点一点:“嗯!也对,靠自己,你一直都这样……很……我很喜欢!”

很喜欢……是的,少年笑着回头看看花台边的少女,挥舞一下手中的棒球棍:“看看吧,我会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小姑娘双手撑下巴,笑眯眯的点头……

夕阳中斜斜举着球棍的少年,似乎被镀上一层金色的余晖……

☆、第二十四章 神灯

第二十四章 神灯

图书馆的借书证拿了一张照片就办好了,送小姑娘回了家,陆文龙就在路边一家小食店买两个馒头,一边吃着一边坐在期刊阅览室里面看书,距离上班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真惬意。

看期刊和看书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讯息量和即时性上面,而在小地方格外的就缺乏这些讯息,所以各种画报和杂志让陆文龙简直有种如饥似渴的感觉,直到下面照例传来节奏强劲的音乐,他才赶紧随着纷纷离开的读者们一起,跑到下面戴上帽子袖章上班。

那根墨绿色的棍子就放在身侧的小桌子缝隙里,他只管拿着小印章看票盖章……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没票有个包子!

看看那个黑乎乎的指甲,陆文龙就知道是曹二狗这厮,好歹他家也是开小饭馆的,怎么一点卫生意识都没有?

直接一口把包子叼在嘴里,曹二狗就笑呵的坐在他背后看场子里面……

开场前是外面最热闹的时候,都不急着进去,因为外面明亮一点嘛,这也算是一个社交活动,看看人,打打招呼,聊会儿天,磕点瓜子,等差不多了才开始往里走……

陆文龙都怀疑曹二狗是不是正在趁这个时刻观察外面的猎物!

忽然一下,通常外面闹哄哄的场面就安静下来!

陆文龙和曹二狗都转过头看看……

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寸头,不高,瘦脸,身上穿得很普通,就是混混常见的宽大裤,上身一件运动服绷得比较紧,双手揣运动服兜里,比较奇特的是脚上一双平底布鞋,在这个舞厅跳舞的要么皮鞋要么运动鞋中间,格外抢眼!

能让人一眼看见他的原因却不是布鞋,而是他过来的气势!

他自己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直接走过来,除了眼光锐利只盯着大门这边,不左顾右盼,也没有什么格外的情绪,可后面足足跟了接近十个青壮汉子!

这些同样穿着平底布鞋的汉子散散的围在他的身后,服装各异,可一看上去就是特别能打的那种硬骨头!

原本有点熙熙攘攘舞厅前面的路边空地,就这么不自而然的闪出了一条两三米宽的开阔道来……

曹二狗这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自然的往陆文龙背后躲了一下,用手挠陆文龙的背小声:“神……灯!”

是的,神灯!

一贯生长在城东的陆文龙从开始混迹街头开始,就听说这个名字和他的传说!

这个原本机械厂的青工,只是在机械厂称兄道弟不怎么出现街头的,也只是个不起眼的小毛头。

某日一个颇有些名声的大混混到机械厂一个兄弟家喝酒,叫了些小崽子作陪端菜送汤,席间那个大混混不停的吹嘘自己的光辉经历,如何如何的能打,如何如何的了不得,在座的人都听得有些腻歪,但因为他的名气,还是不敢吭声,只好应和……

端着一盆汤过来的这个小崽子把汤盆狠狠往桌上一放,唰的一下从八仙桌下抽出两把长长雪亮的厢刀!哐嘡一声扔了一把到满桌盘碟上,自己退后一步双手握刀不耐烦的怒吼:“说那么多搞灯用(方言,管屁用的意思)!带把子的就和我来对砍!”

接近八十厘米长的钢板切削出来,下面包裹布带,连护手都没有的长刀,就这么在那个一脸狂暴的小子手中,散发出强烈的战意!

最后那个大混混屁都没放一个,灰溜溜的跑了!

从那以后,这个动不动就口头禅:“搞灯用!”的青工就以敢打敢杀,勇猛过人成名了,现在俨然是小县城里最生猛的混混大哥!

就因为他打起来就亡命得有点神经,加上他的口头禅,就得了个这么奇怪的阿拉伯传说名字,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本源,名声太大了,他的本名反而很少人知道!

陆文龙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的人物,有点目不转睛的意思……

外面的声音一下就安静下来,是因为大多数人都屏气凝神的和陆文龙这一样,自然喧闹声就小了,连小贩们都不敢吆喝!

这就是树的影人的名!

女青年们更不敢靠过去,远远站着三五扎堆好奇的观望,小混混们也不敢过去,一耳光一脚就可以把他们踹开,只有一些自认为自己有点地位的成年混混,才敢带着炫耀性质的招呼自己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