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七根凶简 尾鱼 2055 字 5天前

连殊防御似的,脸色忽然狰狞:“六岁又怎么样?”

“我现在都不后悔,我没有做错。错的是我妈!她有家庭、有老公、有孩子,她被一个畜生强*暴,她发的什么母性去管那个小杂种?我的家都要散了!我爸没用,不出手,就该我做点什么,把那个小杂种赶走,赶的远远的才好!”

太阳升起来了,阳光透过竹帘的缝打在她的脸上,一横一横,一明一暗。

她神经质似的念叨:“是她错,那个女人错!”

“后来呢?”

“后来我妈采药回来,听说了这件事,当时她没吭声,那天晚上,我爸喝了很多酒,睡死了。我记得……”

她笑:“我记得,半夜的时候,下起雨了,我妈挎了个篮子,往里头放吃的,我从床上下来,盯着她看,她没看见我,收拾好了去开门闩,我一下子冲上去,抱了她腿,不让她去。”

“我妈哄我,她说,最近山里来了队外人,一直在林子里挖什么东西,如果让他们看到小野人,一定会把它打死的。她不放心,要出去找……”

“她让我在家里等着,说找着了,她就回来……”

炎红砂瑟缩了一下,问她:“再也没回来是吗?”

“再也没回来。”

她沉默了很久,就在炎红砂以为这个故事已经戛然而止的时候,连殊又说话了。

“后来过了几年,寨子里的人陆续往外搬,半是因为山里不好讨生活,半是因为又有关于野人的传闻。我们家算是最后一批,那一年,我生日的时候,早上开门,在门口看见有东西……”

她的目光落在那块沉底的胭脂琥珀上。

“是一个布头缝的,针脚拙劣的扫晴娘,还有一块琥珀。”

“那个扫晴娘,我一看,就知道是我妈缝的。因为寨子里的扫晴娘,大多是用纸剪的,只有我妈,她布头活好,喜欢缝布娃娃扫晴娘什么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她的针线活退步的那么厉害,但是我一看,就知道是她。干嘛还回来呢?当初她抛下我们去跟那个小杂种过,还回来干嘛?”

“我跟我爸说,我们也搬吧,这寨子,我再也不想待了。”

“走的那天,我总觉得她就藏在林子里看,经过寨子中央那口水井的时候,我把那个扫晴娘给扔了,我想让她知道,我不稀罕。”

罗韧说:“琥珀反而没扔?”

连殊有些恍惚。

“本来是想扔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带到脖子上,就一直带着了。就好像今天……鬼使神差的,我做了一些事,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做了。”

☆、第96章 【番外】

连殊追溯不出跟木代出事有关的记忆。

只是说,罗韧他们没回来时,她是去过郑伯那一两次的,每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目光总会被二楼尽头处的那间房吸引。

不过非请勿入的礼仪她是懂的,每次只多看两眼,并不逾矩,但是前一天早上,刚迈进院子,就像是被看不见的手推搡着,不由自主。

站到那口鱼缸前的时候,胸前的胭脂琥珀一片温热柔软,她脑子里,只盘桓着一个念头。

罗韧问她:“什么念头?”

连殊怕罗韧发怒,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

“想把……木代吊死。”

罗韧没有吭声,“吊”是第三根凶简的简言,是那个女人的死法,也是炎老头的归宿。

连殊想把木代吊死,木代的脖子上有勒痕,但木代最终是被车撞,中间发生了一些事,连殊不记得,木代可能记得——如果她醒过来的话。

罗韧示意炎红砂给连殊松缚。

连殊不明所以,揉着手腕站在当地,罗韧侧了侧身,说:“你走吧。”

就这样,放过她了?连殊难以置信,但她还是跌跌撞撞着立刻往外走,一万三帮她开的门,外头的阳光大盛,刺的她睁不开眼睛。

曹严华看着连殊的背影,有点不相信罗韧就这么不再追究了:“小罗哥,这就算了?”

罗韧说:“警察会找她的。”

警察会找她的,她是最后一个跟木代在一起的人,墙纸买卖那家的店主和送货司机都可以作证,她是把昏迷的木代带下车的人,她亲手把绳索套上了木代的脖子,她可以忘记发生了什么,但做过的事,件件留痕,可能有目击者,可能有影像记录,最大的嫌疑都指向她。

她或者是谋杀未遂的凶犯,或者是精神错乱的危险分子,不可能全身而退。

曹严华有些忐忑:“那……小罗哥,她要是跟警察说,你逼问她……”

“我是伤者男朋友,一时冲动,警察可以理解。”

“那……”

这么问似乎有点自私,但曹严华还是觉得问出来了心里踏实:“她要是也把我们咬进来……”

罗韧笑了笑:“她的话警察会信吗?她还一口咬定自己没伤害木代呢。”

曹严华怔怔的,觉得有一线凉气在脊背上爬,罗韧还交代了些什么,诸如自己要回医院,让炎红砂帮忙把最后一块胭脂琥珀归位等等,他一点都没听进去。

直到罗韧走远了,他才抖抽了一下,碰了碰一万三的胳膊,说:“三三兄,说真的,我现在对小罗哥……有点怵头。”

一万三说:“你以后少惹他就对了。”

曹严华不大懂:“为什么?你知道什么?”

一万三沉默,忽然想起了上一次,去五珠村的路上,他无意中听到的罗韧打的电话。

——“那棉兰老岛那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