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庶偶天成 梦起长安 5468 字 7天前

几人说说笑笑走向前厅,沈二夫人看见陈小郎君笑了笑,“近一年未见,小郎君看着高了些。”

陈小郎君给沈二夫人行了礼,笑答,“家里人也这样说。”

珍姐不一会儿就跑到前厅,看见许久未见的陈小郎君后细细打量了一番,已经十岁的陈小郎君那褐色的深目是越发深陷,高挺的鼻梁让那张俊脸看着更加的立体。发棕的头发依旧被高高束起,人看着很利落干净。沈珍珍不禁感慨,当年陈阿兄的生母必定是西域很美的女郎,才会有这么漂亮的孩子。沈珍珍摸摸自己的脸再看看陈小郎君白皙的皮肤,发誓要契而不舍地喝着羊奶,以后还要拿羊奶敷脸,不能被他比成一块黑炭。

陈益和拿出准备的一些礼品,其中送给珍姐的是谢氏香墨,三郎怪叫道,“送珍珍香墨就是暴殄天物,她现在的字都还不能见人呢,你送她这么好的墨做什么。”

珍姐白了沈三郎一眼,“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三兄好久没见我写字了,我可跟着先生长进了不少呢,陈阿兄最有眼光了,我也给陈阿兄备了礼物呢。”这下换陈益和吃惊了,“四娘子还给某准备了礼物?”

沈珍珍这会儿忽然怯场了,对比陈益和送的礼物,自己的的确好似有些拿不出手。她眨着大眼睛低声说道,“珍珍写了一副字,可是现在看好像拿不出手来了。”

陈益和的眼睛里忽然都有了浓浓的笑意,“四娘的礼物,某都会喜欢。”

沈珍珍看着他的笑愣了愣,立刻犹如旋风般跑了,不忘喊道,“我就去拿。”不一会儿,小人就拿来了一幅字,写着“业精于勤荒于嬉”。尽管字看着还十分的稚嫩,但是从笔画中看到了进步,毕竟去年他看见珍姐写的字还不似这般。

陈益和看着珍姐期待的眼神,柔声道,“谢谢四娘子,我一定会留着经常看看,不忘你的鼓励。”

这下沈珍珍真真是觉得不好意思了,自己不费力气写的字,让这少年郎这么珍惜,她的内心竟隐隐有愧疚之感,她应该准备地更精心些。

沈珍珍没有想到陈小郎君说到做到,这副自己年少时写的字,真的被他一直保留着,直到多年后她再看见时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

几个少年也互赠了礼物,陈益和在沈府这一年多得到的小礼物比他在长兴侯府这么多年收到的礼物还要多,他的内心有种奇怪的感情,是他自己非常陌生的,那种酸酸胀胀的窝心感是怎么回事?

珍姐拿到了香墨,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淡淡的香气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不禁问道,“陈阿兄这香味是什么香,如此好闻。”

“是谢氏香墨的荷香。”

大郎揉揉沈珍珍的头发,“谢氏制香闻名天下,特别是几种不同的香味,各个都收到达官贵人的追捧,这荷香带着冷冽清香,果然名不虚传。珍珍以后可要好好习字,才不枉你陈阿兄这一番心思。”

“珍珍省得。若是珍珍以后习得一手好字,陈阿兄功不可没呢。”小人这会儿还带着洋洋得意的自信逗笑了其他人。

三郎玩笑道,“那不若让我沾沾珍珍的光,拿这香墨写副字,看看这香墨究竟写起来怎么样。”

沈珍珍不服,“要写也是大兄和陈阿兄先写,你往后排。”几人一边斗嘴一边笑做一团,于是走进沈大郎的书房,大郎唤了春柳进屋来磨墨,陈益和看见一个黝黑的侍女进了屋,这就明白了沈二夫人的用意,进而想到嫡母配给自己的侍女,不由得叹了口气。

沈大郎看见陈益和打量春柳,笑道,“母亲可不是偏心呢,给她屋里的夏蝶最漂亮,偏给我屋里这么一个黑炭,真真是哎。”

陈益和摇摇头,“如今沈兄已经十二,夫人这也是用心良苦,让你一门心思读书呢。知足吧你。”沈大郎点点头,“我也就是跟你抱怨一句。”

这厢,春柳将墨磨好,几人也都是跃跃欲试,沈大郎先写了几个字,感慨香墨不愧是好墨。珍姐拿起笔写了新春二字,陈益和不禁开始点评说几个笔画的用力过猛,于是手把手拿起沈珍珍的手重新写了这两个字,沈珍珍觉得自己的耳旁有少年细细呼出的气,痒痒的。果然这两个重新写的字就好看得多,沈珍珍洋洋得意地对三兄说,“三兄看我的字写得好吧。”

沈三郎不服气,哼了一声,“还不是有人帮忙,看我的。”这一接过笔,刷刷刷写了几个字,几人一看这写的是遥望长安,四个字还写得有模有样,倒是比去年长进了不少。几个少年越写越来劲,换了墨竟在书房里开始切磋书法来了,差了很多火候的沈珍珍自然只能凑个热闹的,内心郁卒的她感叹,有几个聪慧的兄长,这日子过得真真是惆怅,于是沈珍珍再次殷切盼望夏娘子的到来。

☆、萧令楚突然到访沈府,众人领略世家小郎君

且说,沈大郎开始细细地收拾行囊,准备过两日便与陈益和一起回到长丰书院开始第二年的求学之旅。双生子也开始掰着手指算着什么时候出发去萧氏族学,并且对好玩伴萧令楚十分想念。沈珍珍却迎来了人生第一波成长的烦恼,六岁的沈珍珍开始换牙了,一不小心门牙掉了,一照铜镜吓了一跳,牙上的两个黑洞十分影响美观,因此平时爱笑的沈珍珍开始抿着嘴笑了。就在这时,沈府却忽然又来了客人,此人正是双生子在族学的好伙伴,萧小郎君,萧令楚。

原来萧小郎君在扬州家中惹了事,自己匆忙带着小厮驾着马车离家出走了,他想来想去离家出走要走去哪,回武进那可就不叫离家出走了,正在纠结该去哪里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双生子,于是这就让小厮赶着马车来到了平安县沈府。这小厮上次正好送双生子归家,因此驾马车到沈府的路线那是相当的熟悉。

萧令楚在家虽然是嫡次子,但是因为萧夫人生了大儿很多年后才好不容易怀上萧令楚,因此对其格外宠爱,而在祖母跟前呢,萧令楚也是受宠爱的嫡孙,因着他的兄长并不长在祖父祖母身边,这住在武进祖父祖母身边的他被惯得真真没了边。

沈家人下人们开门一听,呦这可是萧家人哎,眼睛都有些发亮了!甭怪大家没见过世面,实在是大的世家在世人的眼中都是高高在上,金光闪闪的,一般人都会眼睛发亮的。

双生子一听是萧小郎君来了,激动地跑往门口迎接。萧小郎君跳下马车,仔细打量了一下沈府,叹了口气,这院子也颇小了点,他惆怅今晚自己有没有住处可住,要不然就得找家客栈投宿了。

二郎三郎一看到小伙伴,心情自然是不一样的,见到萧小郎君赶忙问道,“萧郎君怎得想起这会儿来了,咱们距离族学开学还有几日呢?过新年家中一切可好?”

萧小郎君摸摸头,笑哈哈道,“家中一切都好,你们不会怪我不请而来吧?”

三郎揽住萧令楚的肩膀道,“那怎么会呢?你不知道上次你使下人送我二人回来,家母还说要好好感谢你呢。”

“那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话说我这次在家闯了祸,只好来投奔你们,过两日咱们可以一起回族学。”

二郎一听闯祸,忙问道,“令楚兄在家闯了什么样的祸竟然还要离开家?”

“不瞒你们说,我昨儿将我阿耶收藏的玉器不小心打碎了两个,你们可不知道我阿耶爱玉如痴,就爱收藏各种玉石玉器,这要真知道了,估计连扒了我的皮的心都有了,为免遭他的重板子,我赶紧收拾了包袱就跑了,顺路来看看你二人。”

珍姐因为两个门牙没了,其实是不大好意思出来见人的,但是陈益和对她说每个人都有换牙的过程,她这是长大的标志不必介怀如此,每个人都会经历如此阶段,因此必定也会理解的,珍姐一听倒是觉得非常在理,加之她很好奇能跟他三兄玩到一起的奇葩是什么样子,因此也就出来了。

这一看到萧令楚,珍姐的眼睛差点被晃花,外面是大红色镶金边的外袍,里面是绸缎的白袍,就连头上束头的都是金丝绸缎,还有他脖子上挂的金锁,四个字就这样硬生生地挤进了珍姐的脑海,财大气粗!再看看萧小郎君那张雪白如玉的脸上,一双桃花眼眉目生辉,真真是唇红齿白的美少年。珍姐正感慨那不多见的桃花眼,一不小心咧了嘴一笑,三郎赶忙介绍说,“这是我幼妹珍珍,排行为四。”

萧令楚自然是看见了珍姐的笑,忽然笑着说,“平日你二人总说幼妹如何乖巧漂亮,今日一见果然与众不同,怎得连门牙也没有,说话可是漏气的呀。要是我们家中的姐妹没了门牙,可是连屋门都不好意思迈出的,不是说女子要笑不露齿,这连牙齿都没了可是连笑都是不能有的。”

三郎的脸红了红,珍姐则打心眼里怒了,给萧令楚贴上了二缺的标签,且不说这萧郎君的智商如何,这情商是真让人着急,有这么说话的吗?一出口就让人这么讨厌!她决定从此再不搭理萧令楚,虽然他是她二兄三兄的同窗好友。而且沈珍珍也开始怀疑二兄和三兄的奇葩度,他们俩是怎么能跟这种人成为同窗好友,还总是念叨着,不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吗?

粗线条的双生子压根就没往心里去,概因他们二人也才嘲笑过妹妹的豁豁牙,因此也没觉得萧令楚的话有何不妥。这不兴高采烈的两人和一脸不高兴的沈珍珍领着萧令楚到了前厅,沈大郎与陈益和也前来迎接。陈益和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萧令楚,暗想这萧家人给这萧郎君的打扮,真真是生怕人不知道他们兰陵萧家乃是江南的富贵之家。

萧令楚一看到陈益和倒是惊讶了,不禁说道,“你们府上还有胡人呢?真不愧是从西京来的,听闻在大学习巷和小学习巷住的都是胡人,这难道是新买的仆人吗?我前两日才央我阿娘去给我买个昆仑奴呢,听说西京现在的世家公子出门最流行的是坐宽敞的双马马车,旁边还走着牵马的昆仑奴,好不快哉!只是海上运来的昆仑奴实在是少,而且都只是在西京的达官贵人圈中就卖光了,别提运到江南来卖了。”

沈大郎一听差点变了颜色,斜眼偷偷打量身旁的陈益和,发现其脸色无异,这才偷偷松了口气,看了一眼二郎。二郎再傻也觉得萧令楚这样说陈益和未免有些失礼,赶忙介绍道,“这位是我大兄,他身边的这位是我大兄的同窗,陈益和。”萧令楚这才慢吞吞说道,“原来如此,望陈郎君不要往心里去。”

陈益和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道“萧郎君所说的大学习巷和小学习巷不仅仅有胡人,还住着高句丽人以及倭国人,不过他们大多是来我大周学习的学子亦或是使者,因此才以学习巷而命名。而卖艺的和做生意的或者身份更低的胡人则住在更靠西的一带。”

沈珍珍一头黑线,大眼睛抬头看看陈益和,再看看萧令楚,觉得同样是客人,同样是十岁的人,也同样有着出色的外表,怎么就做人差距这么大。这说出来的话与为人处事,陈益和不知比萧令楚强了多少倍,这大概就是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家中的复杂让陈小郎君快速地成长了,而萧令楚还像个未喑世事的小孩子,因此珍姐看陈小郎君的目光就更加的柔和了,也更加的钦佩了。尽管萧小郎君也是一名美少年,可是他还是只适合做一名安安静静,免开尊口的美男子,这一开口就气得你抛却所有淑女风度只想往他那张俊脸上扔石头。

而坐在前厅的沈二夫人见到了萧令楚,笑得很是亲切,这孩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浑身那气度就是跟小家子人出来的不一样,说话虽有些傻气,但是这直爽得也挺可爱的,沈二夫人是没有听见萧小郎君对珍珍说的那句话,否则她就不会是这个评价了,最护短的沈二夫人可从来都见不得别人笑话她的珍姐一句的。

于是说话直率度爆表的萧小郎君就这样在沈府众人面前亮相了,沈二老爷看到了萧令楚后也是一个劲儿得夸是翩翩少年郎,气度不凡,听得直叫沈珍珍起鸡皮疙瘩。在她心里,萧令楚就是看着漂亮,说话不经大脑的傻货,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却还都偏偏喜欢这个样子的,旁边明明摆着一个少年榜样,陈益和,要样貌有样貌,要气度有气度,说话还彬彬有礼的,怎么父母却从来没有这样夸过人家。

珍姐这样想可不就是个傻姑娘哎,这一个是百年世家嫡支嫡子,一个不过是当朝勋贵之家的庶子,完全不站在一个重量级上,也不能怪你父母偏心眼,这就是现实。不过此时的珍姐对嫡庶的概念是没有那么强烈的。

从此,沈珍珍就对萧令楚爱搭不理的,倒不是她觉得他有多么面目可憎,实在是她是真怕了他的金口。无论怎样的情况,他一开口绝对有让人上火的本事。珍姐想着,”我说不过你,我难道躲着不说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