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的民居小屋里,两人围坐一桌,吃着简单而又量极其大的晚餐,桌子上的石锅带着食物的鲜美冒着热气,最终融化在温暖的灯光里。
很简单又很幸福的生活。
不知是多少人穷极一生的追求。
“少帅,我能不能搬回去住?”
霍仿低着头喝粥,眉头一挑。
“挽挽你想通了吗?不再生我气了。”
“我感动于今日少帅的慷慨解围,所以想回到少帅身边辅佐您成就大业。”
放屁……
挽挽是个小鸡贼,她就是这里财产太多了每天晚上提心吊胆地睡不着觉。
但让她还掉她又极其肉疼,所以思来想去,有着重兵把守的帅府是最安全的地方。
然而少帅是个大鸡贼,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大鸡贼对上战斗力彪悍的小鸡贼,未来场面会十分精彩。
那家人还是要收拾的。
他们家四个媳妇儿都是看准的无依无靠有财产的孤女,手段如出一辙。
当夜,这家人想灰溜溜地逃走,被霍仿的人拦住了。
分两批,女人带着孩子,霍家出面给他们分配有稳定收入的工作。
他们感激涕零。
霍帅府在百姓之间的口碑原本就是非常好的。
她们一听是帅府,更加控制不住情绪。
还有那五个不是东西的儿子和一堆老虔公老虔婆被一起发配了做苦力。
否则换一个地方这家人会继续祸害人家姑娘。
连后续都考虑到了,少帅安排事情的确细致又周到。
像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完全摊开来讲,将这家人的真面目揭露出来,普通人的逻辑思维很厉害是很弱的,很容易被他们带过去,认为是姑娘那边的错误。
夜深后,少帅离开了。
他提议直接拍帅府的人过来理东西,挽挽直接跟她回去。
挽挽很有领地意识,想自己理。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理的,挽挽其他东西都不带走,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小窝了。
霍仿也不拦着她。
知道了小窝在哪里,那有跟没有不是一样的吗。
因为挑夫一家人的事情,挽挽成了这里的红人。
“挽挽,来买东西啊?”
“挽挽,肉不来点?”
这条巷子里的夜市尤为热闹,小吃特别多、还有各种民间手艺人,卖各种杂耍。
墨蓝色的天空下,是生机盎然灯火通明的夜市。
挽挽走到一家面具小摊子前。
“挽挽,喜欢什么样的面具?”
挽挽就是个小孩子心性,“要这个,这个最好。”
因为这个五颜六色的,颜色特别多。
但画的是个饿鬼。
附和挽挽的终极人设。
带着饿鬼面具的少女手里的东西越来越多。
帅府的东西的确都很好吃很精致,但是没有这种在市井上搜罗美食,然后将它们拥有的乐趣。
这才是挽挽舍不得这里的原因。
想把这条街打包到帅府……
这条巷子说是巷子,但其实比巷子来的大得多,人流量也不小。
挽挽和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年轻男人撞在一起。
并没有出现电视剧里那种女主角被撞了之后,手里的东西掉了一地,然后男女主角同时蹲下来捡东西,碰到了对方的手,从此开始电光火石。
挽挽死死的抓着她的食物,转了一圈像个不倒翁一样又稳稳地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