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什么好事?”
“把这位姐姐搬出去,安置个好去处。”她边讲边用力拍了拍软绵绵的尸身,仿佛在拍打一匹驯服的母马。
“搬出去?安置?咱们?”
“咱们”二字一出口,夏冰已生出悔意来,因心里隐隐觉出多事的未婚妻要干出什么事来。
“所以呢,当下最要紧的是找个落脚的地儿,比如一个春暖花开、无恶人横行、有神庇佑的丰饶之地……”
她边讲边翻出未来牌——正位的太阳。
“你的意思是,咱们要把这死人抬走?”夏冰此时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得阻止杜春晓发这个疯。
她却理所当然地点头:“没错,咱们也只有这条路好走。”
“为什么?”
“因为……”她缓缓抬起头,用几近怜爱的眼神抚摸他已被焦虑削得愈发尖长的面颊,一字一句道,“咱们的行李被偷了,到了英国也只能做乞丐,不如利用这死人帮点儿小忙,捞些盘缠,否则真不晓得接下来的日子要怎么过。”
夏冰瞬间头皮发麻,也不说话,转身便往自己的卧铺那边跑,不消两分钟又折回来,表情又惊又怒,吼道:“何时被偷掉的?怎的也不告诉我?!”
“刚才去了一趟厕所,路过咱们的铺,抬眼便看见架子上空了,找了一阵找不着。火车上最多的便是三种人:跑单帮的,逃饥荒的,偷东西的。是祸躲不过。”
杜春晓轻飘飘地说完,便继续垂头理牌,一大把沾了水雾而显得有些“疲软”的塔罗牌在她手里“噼里啪啦”地挤成一个长方块。
黄昏时分,杜春晓与夏冰已坐上一辆敞篷的破马车。他们相对无语,中间横放着一具女尸,尽管空气有被低温凝固住的嫌疑,一股子牛屎味儿还是塞满了二人的鼻腔,踏在脚下的几块木板上满是潮湿的黑印。之所以发展到这样荒唐的境地,皆因杜春晓自作主张,先行允诺暴跳如雷的未婚夫能在这里添备些衣物被褥之类的必需品;再则便是去向列车长哭天抢地了一番,说是认出这死人原是她一个远房亲戚。众人觉得她确是古里古怪,在停尸的包厢里留过大半日,虽仍觉得一个红毛鬼子与这中国女子之间的所谓“亲戚”关系略显蹊跷,却也松一口气,因不用做弃尸这样残忍的事,于是装模作样安抚了一番,便掏钱雇了马车将他们连带死人如送神一般送走。赶车人起初不肯拉死人,列车长还硬塞给他十块钱,强行将尸体装了上去,对方无奈之下只得允了。不过一路上脸色仍不大好看,阴沉了半日才松开。杜春晓倒也没有尴尬,反而笑嘻嘻地问那毛发蓬乱、套一件灰鼠大氅、腰间缚了把草绳的壮汉车夫:“师傅可知道附近哪个屯子有教堂的?”
那车夫也不说话,只鼻眼里发出长长一声“嗯”来,附带点了点头。想是脾气极大的一个人,为混口饭吃只得将什么都忍下来了。杜春晓忙道:“那请师傅把我们带去那教堂便可以,有劳了!”
有了目的地,马车便行得愈发急了,想是急于摆脱这一车子的晦气。扎了稻草的车轮在结冰的地面上辗过,每滚一次都似有滑出去的危险。沿路只见白茫茫一片雪原,好不容易看到类似村落的地段,十多个干打垒1零零散散筑在那里,也有略齐整一些的砖房,顶上的烟囱内正排出一缕笔直的轻烟,有气无力地在空气中扩散。夏冰每每见到有人烟的地方,一颗悬到嗓子眼的心便放下,可眼睁睁看着那些人迹被马车远远甩在后头的时候,他又凭空生出许多的绝望来。一路上他心情如此起起落落,终于在崩溃之前到了真正热闹的地盘,有人声鼎沸,有暖热的街边包子摊,有看似秦楼楚馆的精巧建筑,更有一路站开、挂满满一架动物的皮毛、高声大气与行人讨价还价的俄国人……
『1用土墙盖的房子。』
马车驶入一条名唤“游明”的街道,空气霎时也变得温暖了,夏冰绷紧的头皮也慢慢松开,还哼起了小调。与先前的荒芜相比,这里确实宛若天堂。只是杜春晓却皱紧眉头,喃喃道:“恐怕……我们来错地儿了。”
【2】
庄士顿已经失眠五夜了,但他依然起得很早,用黑色教袍将头发裹住,以抵挡如刀刃切割面颊一般的寒风。其实他完全可以在讲早课,抑或布道的辰光将头帽除下,露出一头漆黑如墨的新鲜短发,它们像新草一般植在头皮上,有些许迷香的味道,熏衣草气息从麻布教服的每个缝隙里钻进钻出,与倾心于它的人玩捉迷藏。每日清晨,庄士顿都会用修剪成圆形的指甲划开圣经上的一些纸张,它们因他的虔诚而遍体鳞伤。可恨他本人浑然不觉,只顾低下清俊的头颅念颂每一段关于“人性本恶”的传奇,中间偶尔抬起眼来,便有人惊讶于他的黄皮肤与深褐色眼珠,鼻梁隆起的高度恰好介于少年与老年之间,下弯的唇角上方那两道深重的法令纹却偏要诉说凄凉,于是他的年纪便成了谜。
今朝的早课,气氛愈发压抑,若望为他端来的洗脸水里飘着一瓣枯叶,他本想责备两句,然而又放弃了这样的念头,只是草草将叶子捞出来,丢在脚下。若望蹲下身子把它拾起来,并告诉他:“那是夏天风干了的玫瑰。”
“为什么要泡在这里?”庄士顿竭力压抑他的烦躁。其实不用刻意调整,他都有一腔温柔的声带,喜怒哀乐从嗓子里出来就都是祥和。
若望吞了一下口水,回道:“听说这样可以让干花重生,结果还是黑的。”
庄士顿将叹息忍在腹中,只挥手让他出去了。梳洗完毕,自寝屋走向礼拜堂的中间,他看见安德肋背着一张铁床也往里走。这孩子每天都吃得很少,然而力大无穷,仿佛是神赐予他降生之后的独有优势,尽管只有十三岁,个头却比一般孩子要高出许多,所以做衣服很费布料。庄士顿总是把其他孩子用过的旧棉衣改一下,缝制成宽大的棉袍让他过冬。所以这里每死一个孩子,安德肋粗眉大眼的面孔上都会流露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又能添新衣裳了。庄士顿没有拆穿他秘密的残忍,他只希望《玫瑰经》能唤起安德肋的“同伴意识”,可惜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