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1 / 2)

力荐河山 退戈 2370 字 14天前

他深深叹了口气,说道:“秦律繁杂,你准备在御史台做多长时间?你没做过县令,也没人指点你去读律令,台院重地,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去的闲职。我不知道他们为何要推你上去,但显然,并不指望你久留。”

杜修远顿了顿, 继续说道:“不过,比起看这些冗杂刻板的公文条例,你倒是可以多去看看卷宗。”

方拭非:“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吧。我如今分身乏术, 对律令尚不熟悉,显然是这种重中之重最为重要。”

杜修远说:“你看再多遍的秦律,也会有不明白的地方, 且不明白的地方会更不明白。但你去看卷宗,就会知道了,所谓律令,又所谓御史台,其实都有人情之处可察,你不必完全按着上面的规章来,人也不会完全按照上面写的去犯错。”

方拭非说:“我懂。”

杜修远:“你不懂。人之动机,若能条条例例皆有可循之处,还需御史台做什么?有县令、节度使就够了。可归根究底,这律法,也不过是凡人拟定,你要是修身修心,自己觉得错的事情,律法上多半也是判错的。不要拿着律令去套案子,也不要拿着案子去套律令。”

方拭非:“我真的懂!”

“你要是真不懂,”杜修远说,“能递到御史台的案件,多半是疑案或重案,还与官员有关,下边不好判,也担不起责,不敢得罪人。可对台院而言,判得轻或判得重,都没有可指摘的地方,能说的出道理。那你深究这些秦律,就没多少意义,记住些基本的东西,然后去看卷宗,比照着断案。反正遇大案之时,小三司断案时还有给事中与中书舍人,你乱来也出不了岔。”

方拭非小心翼翼问:“……我说我懂你信吗?”

杜修远不管她:“我回答你了,你也该回答我。你究竟是谁?杜太傅为何是你收的尸?”

看来这人只管自己答,也不管她需不需要。

方拭非试探着说:“因为除了我,也没人能给他收尸?”

杜修远:“他当年为何忽然杳无音信地离开?”

方拭非:“他从不跟我说的。这可能是他的秘密。他教过我,于是我给他送终而已。”

“他不给你说话的机会?还是他没给你开口问的机会?”杜修远冷冷说,“我不信人会没有好奇心。我也不信你毫不知情。我看你未必多尊重他,否则也不会一把火烧了他。”

“你说得对!”方拭非忽然拍腿站起来,激动道:“我觉得你说得对极了!”

杜修远抬起头,不解看着她。

方拭非:“我决定就照你说的做。再见!”

杜修远:“??”

方拭非卷起书本,便直接出了大理寺。

御史中丞已对方拭非心生不满。

台院共六名侍御史,方拭非乃知弹侍御史,即帮助本台主官,处理弹劾案件。方拭非不务正业,知杂事御史与御史中丞的担子便重了。

这旁观一两个月,已知没什么成效,难道要担待她到天荒地老吗?

凭她这年岁可还长着呢。

何况第一个月的时候,她还算好,看着是用功的,虽然都是无用之功。从第二个月开始,整个人就不对了,懒散了。

她不再来问自己什么时候能同另外几位御史一同审案,也不问能不能旁听重审的冤案。自己不喊她做事,她就在角落干坐,还整日行踪诡异,与下属上官交流也不密切,看来是已经彻底放弃了。

他不知道方拭非在户部做事时是个什么样子,但看王声远同几位侍郎郎中都喜爱提携,应该是个勤勉有加,兢兢业业的人,看来实在适应不了御史台,还是请吏部跟陛下再三思的好。

他与御史公商量此事,御史公坐在案前沉默不语,片刻后问:“他现在在做什么?”

“现在?”御史中丞不无讽刺道,“多半是坐着?”

御史大夫放下手里的东西,说道:“他是王爷与王尚书亲自嘱咐于我,入职后我未多过问,不知他在台中情况如何。”

御史中丞:“您正好可以过去同他谈谈。实在提点不起。”

主簿捧着方拭非刚写好递来的东西,冲进她的房间,追着她问道:“方御史,您这是要是做什么?”

方拭非扫了一眼首页便知道,理所当然道:“向陛下恳请立案审查呀。”

主簿说:“可此案前段时日已审结了呀,您还要审什么?”

“自然是觉得这审查结果不合理,所以方向陛下请示重申。”方拭非翻开他手里的公文,指着上面:“‘请乞重勘,下移奸佞。’认字?懂?”

主簿断然说道道:“这怎么能行?”

方拭非皱眉道:“无陛下首肯那自然是不行,所以我让你递交给御史中丞过目。你替我交过去就行了,怎么能替御史中丞对我说不行?”

主簿不赞同说:“这案件证据已然确凿,受害之人亦未喊冤,为何要去劳烦御史中丞?”

方拭非说:“受害之人都已经死了,你叫他去九泉之下喊冤?”

主簿恳求道:“方御史,御史台中公务繁忙,您能别自找麻烦吗?”

方拭非撇嘴,走过来问:“这算大案吗?”

主簿迟疑了下,说道:“也不算吧?”

御史台中案件繁多,此案由大理寺移交御史台,其中牵涉一名八品官员,已死。同普通案件比起来,自然算严重。可同御史台中的案件比起来,一般般。毕竟证据确凿,案件梳理清楚,不同的只是该如何惩处。

顾登恒估计只看了一眼,没觉得哪里不对,就给批示了。

方拭非冷声说:“是啊,说明这只是一件小案而已,我身为侍御史,且来台院已有两月有余,莫非连提起重审的资格都没有?”

先帝在位时期,御史台的权力极大。“自朝官犯罪,准狱官令,先奏后推。”即御史台面对一些案件时,是可以先审理断案,再上报陛下。甚至小案都毋须上报,因为陛下根本看不过来。

如此一来,其他官员有些急了,几次上奏,请陛下约束御史台。

到了顾登恒这里,规定了“御史揪获罪状,未经闻奏,不得辄便处分。”任何案件,转交至御史台的,御史台要处置刑法,必须交由陛下审批。

“这里。”主簿说,“这里判处五年刑期杖责五十有何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