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2 / 2)

李从璟这样一说,李嗣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汉承秦制,唐继隋规,自隋朝开皇初年废郡存州,地方上一直施行的是州县两级制,天下始有三百余州、近千县。隋祚短暂,州县两级制的问题暴露的还不明显,至唐朝初,弊端日显,贞观十五年,遂分天下为十道,遣使巡按天下州县。

开元二十一年,玄宗许张九龄之奏,设置十五道采访使。其后,采访使渐有发展成地方刺史之上行政长官的苗头。采访使之后,观察使、防御使相继出现,所统属的事务,无不廊括数州,直至节度使大行于天下,遂有藩镇四五十。

“行省,藩镇之别称乎?”李嗣源颇有顾虑的问道。

如今好不容易削平了藩镇,地方节度使除却边关和出战寿春的四镇外,基本已经名存实亡,这个时候李嗣源自然不想“重蹈覆辙”。

——藩镇名存实亡,也正该是确立行省制度的时候。

行省当然不是藩镇的别称,李从璟回答道:“行省只理民政,不涉及军政。”

宰相李琪寻思着道:“景云二年,朝廷有于天下间设立二十四都督府的决议,‘天下诸州分隶都督,专生杀之权柄,典刑罚之科’,但最终却没有施行,究其原因,乃是权重难制。朝廷治理天下,需要强干弱枝,倘使令都督府分天下,则权柄太重,有尾大不掉之嫌,恐是倒持太阿。”

李从璟正色道:“行省非是都督府。区别很明显:都督府有地方一切大权,而行省只有民政之权。地方权柄无非有三:政事、军务、财政,行省理政事,另设军务、财政大臣,其三者相互平衡,又相互制约,则不至于尾大不掉,能拥一地之利而抗衡朝廷。非止如此,民政大臣、军务大臣、财赋大臣既然互不统属,则地方权柄在实际上复归朝廷。”

闻言,众人都陷入沉思。

李琪最先反应过来,露出喜色,“若是如此,当真是再好不过。”

李从璟笑道:“除此之外,可在行省设立刑部分支,掌管刑法诸事,同时设立御史台分支,监察地方。”

李从璟的这个提法,并不单单是借鉴往后哪一个朝代的制度,还杂糅了后世的经验,而且也不单单是后世制度的照搬,既有所精选改良,也适合了当下情况。

“总而言之,往后朝廷分天下数百州为数十行省,可以避免直接统辖数百州的繁杂不便,也有利于地方各项事务的开展,而令行省诸权分立,则是保证了地方权柄收归朝廷,是为加强中央集权。”李从璟最后如是道。

此事宰相们讨论了几日后,都觉得可行,接着便是分天下为多少行省,各省辖境如何划分的问题。

对此,李从璟依照个人经验,大致给出了范围,让大臣们根据实际情况议定。

直到年关将至,各个行省的大致辖境才确定,而后朝廷派遣官员实地探查、最终决定行省的数量和地域,则是年后的事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而与地方行省分权制度配套的,则是朝廷权力部门的调整,同时也是君权的调整。

第850章 天下漕运正当通,中央集权何时强(三)

加强中央集权,是一个自下而上聚集权力的过程,区别只在于天下权力最终汇聚到谁的手里,是汇聚到了一个人手里还是多个人手里。

历史从某个角度上说,本身就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斗争史,也是君王与臣子的权力斗争史。中央的权力争夺,又突出表现在君王与丞相(宰相)的权力斗争上。

李从璟推行行省制度,收拢州县权柄,最终还是要将权力集中到帝王手里。

既然州县政事、军务、财政,甚至司法权与监察权都分立了,中枢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来接收从州县收上来的权力。

原本,政府首脑是丞相(宰相),天下诸事诸权汇聚于宰相之手。

如今,地方诸事诸权分立,李嗣源、李从璟再另设官员分别统之,则是分宰相之权,好亲领天下权柄。

本朝之所以有任圜、李琪、安重诲等数名宰相,而不是一人,便是同样道理。一宰相掌权,则权重,数宰相分权,则权轻,宰相权轻,君王主动性就大。

李从璟不满足这种“权术”,希望从制度上做出改变,于是朝廷便有政事、军务、财政三位大臣。

换言之,宰相也如往后的州县刺史、县令一样,只有政事权。

“何人来做军务大臣,何人来做财政大臣?”李嗣源跟李从璟商量。

李从璟道:“军务诸事由枢密使统领,只理日常事务,无调动兵马之权;财政另设三司使统领,同样只理日常事务,无调拨财物之权;刑部、御史台既然于州县设立分支,御史大夫不必多言,户部尚书当加同平章事之衔。”

李嗣源很快就领会其中精义,“如是说来,朝廷岂非又多了四位宰相?”

李从璟点头,“虽然名义上不是这样,实际上却是如此。”说到这,他顿了顿,补充道:“往后,执政宰相只设一名即可,不过宰相职责到底繁重,可设副相。”

执政,执掌政府、政事也。执政,即是宰相,即是政府首脑。政府,政事之府,与政事堂意同,是为宰相办公的地方——与后世不同。就时下而言,政府就是某种意义上的朝廷。

李嗣源抚须颔首,“此言不错,合该如此。”

李从璟想了想,还有一件事差些忘了,“御史大夫总领监察百官之责,已是权重,当不复再有执法之职。司法之事,悉归刑部即可。”

李嗣源沉吟片刻,“刑部位重,大理寺如何区处?”

李从璟认真道:“刑部执掌律法,正天下风气、秩序,其位不可不重。刑部理律法、刑法、刑狱诸事,大理寺理诉讼,二者执掌仍是不同。”

以后世的说法,大体上,刑部就是司法部并及公安部,大理寺就是最高法院。

之所以是“大体上”,不仅因为大理寺有查案的职责,这时下的朝廷机构,基本就没有跟后世部门,完全切合到天衣无缝的。时代不同,很多东西都不能一概而论。

加强中央集权的诸事算是差不多都定了,接下来除却划分行省、在行省设立相应机构外,还有一件事需要先确立下来。

“枢密使、三司使,将由何人充任?”李嗣源与李从璟商量这件事情。

“枢密使本身就是安重诲,如今枢密使又没了政事权,就更没理由将安重诲换下去,还是由他担任即可,三司使可以让任圜充任。”李从璟提出自己的见解。

李嗣源寻思一下,“就这样处置。”

……

宫城南面是皇城,军情处衙门坐落于皇城东面,与东宫的位置正好相对。

军情处作为某种程度上李从璟的私有财产,衙门以前并不在皇城,前不久议定了要搬进来,这几日正是大搬迁的时候。

——这意味着军情处正在逐步国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