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萝兹妮斯
群山在俯瞰,苍天在俯瞰。
不知道这条路伸到何方,也不知道山的那一边等待着他的是什么,只是盲目地走啊走。
季节在变。
影子在变。
“哎呀,我为什么要穿你们下人穿的衣服!”
“可是小姐……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呀。”
为了迁就这位已是火冒三丈的小主子的脾气,一群侍从围在身边,连连地卑躬屈膝。服侍这么一个刁蛮的小姐到遥远的国度去旅行,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无厘头的闹剧,但是主人都允许了,做下人的只能敢怒不敢言。
或许是上天对这场闹剧的惩罚,他们在旅途上,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状况发生。不幸中万幸的是,一直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他们此刻已经结束旅行,踏上了归途。
“拿别的衣服来!我可是伯爵的女儿!你们要搞清楚,我怎么能穿着这种衣服出门,会有损我爸爸颜面的。”
如果此刻他们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安诺玛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离自己的国家还有将近十天路程,那些喜欢评头论足的王公贵族离这里还有十万八千里。
“可是小姐,这里是郊外,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衣服呀。”
“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国家?”
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伯爵的小女儿,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所到之处都应该像安诺玛瑞的首都卡尔地卡那样,大街上到处都有琳琅满目的高级服装店。如果让她穿着那些破旧的衣服,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出门,但是碰到这种倒楣的事情,自己也很是无奈。
前一天夜里的一场雨,路面上积了不少水,满是泥泞的道路走起来十分吃力,於是他们在湖边暂时停下来休整。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疏忽大意,本该关得 严严实实的马车门忽然开了,小姐的衣箱滚了下来,整个的掉进湖里。结果萝兹妮斯的裙子都被泥水弄得斑斑驳驳,面目全非。这次旅行中全权负责萝兹妮斯起居的 老资格侍女薇拉则发誓,如果被她查到谁是罪魁祸首,就要将那个人的手腕掰折。这个女子骨骼粗壮,个子高大,体重也超出了一般男子的一倍,因此,他发下的那 个誓言变为实际行动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
“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换下来嘛。”
救星出现了。伯爵一行人从镇上赶来了。虽说这位小姐刁蛮成性,但也有一个人可以让她乖乖地听话。培诺尔伯爵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女儿,平常都用萝兹 这个昵称称呼女儿,只要是女儿的要求,都会竭力地满足她,但是,绝对不容许自己的女儿不懂规矩没教养,即便是同下人之间的纠葛,也会处理得非常公正,不偏 不倚,因此,身边的下人都非常尊敬这位伯爵。
“爸爸,可是这一件已经脏了……”
她想用半是撒娇的口吻抗辨几句,但是马上意识到这对她父亲不起作用,便无可奈何地接过了薇拉递上来的衣服。也难怪我们的小姐如此排斥这件衣服,这是作杂物的少女凯蜜儿的衣服,但毕竟是伯爵府的下人穿的衣服,也不像萝兹妮斯所说的那样淩乱破旧。
萝兹妮斯虽然换上了那件衣服,但几乎没有装饰的及膝短裙,仍然使这位一贯衣着华丽的千金小姐心存不满。恰巧看到与自己同样年纪的下女凯蜜儿就站在自己旁边,便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到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
“快滚开!不要让我看到你这个倒楣的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凯蜜儿连忙一溜小跑地从马车后面绕了过去。也是,自己居然和小姐穿这一模一样的衣服,也难怪小姐发脾气。这个时候最好离小姐远一点比较安全。
“萝兹,小心又弄脏衣服,快到马车里面去。”
只有爸爸的话,萝兹妮斯才会当成正确的来接受,所以听到爸爸这么说,马上点了点头,打开了马车门。薇拉走过来噌地把她抱起来放进了马车里,随手关上了车门,接着掉转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这是一支拥有三辆马车的庞大的队伍。以伯爵的尊贵身份之所以离开安诺玛瑞,不辞辛劳来到奇瓦契司共和国,是为了走访夫人认识的几个比较有势力的选 侯商讨几件大事。奇瓦契司的政治局势一向处於不安定的状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有的政权被颠覆,过去精心编制的关系网随时可能支离破碎。培诺尔伯爵的庄园, 如果不包含安诺玛瑞的殖民领地提亚,便与奇瓦契司相接,因此,同这个国家的关系问题,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南部安诺玛瑞自古以来盛产葡萄和杏仁,还有令美食家垂涎三尺的松露(蘑菇的一种),这块土地也因为这些特产而享誉大陆。威严耸立的帕诺萨山脉横向 穿过南部安诺玛瑞,山的两头分别叫做亚拉松和贝克鲁兹。两个地方都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美丽的山间风光,以及丰富的南方特产,因此难分伯仲,不相上 下。
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就在贝克鲁兹。奇瓦契司也有许多富有的财主,不可能不贪图各种美食带来的无限商机。为了贸易往来而开辟道路,放在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虽说国王的权利至高无上,但是这方面的权利历来都是直接掌握在领地的主人伯爵手中的。
伯爵不在的那一段时间负责照顾队伍的秘书修走了过来,恭敬地低下了头。伯爵问道:
“怎么样,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吧?”
“当然。主人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嗯,还比较顺利。”
修点了点头,接着换了个话题。
“我已经派人打探过了,到达提亚的边境还需要三天的时间。入境之后,就可以找个像样的地方让小姐舒舒服服的休息了。”
安诺玛瑞与提亚相接壤,提亚无意得罪大国,因此,在培诺尔伯爵面前,不管是军哨的骑士还是各地的领主都是毕恭毕敬的。
“是啊,这次走的比较远,落兹一定已经十分疲倦了。这孩子平常很少出远门的。”
“不管怎么说,她坚持下来了,好好休息一下,可能会令她性格平和起来的。”
修的话并不属实,萝兹妮斯会温柔对待的人屈指可数。修在其中只能占得半个席位,但是出於明确的职业意识,他并不介意。
泥泞的路面较之前有了明显的好转,马车队伍又开始往前赶,打算在天黑之前到达这邻近最大的城市克瓦雷。虽然与那里的领主没有什么交情,不可能在城 堡中过夜,但应该有几家好一点的旅店落脚。到了那里之后,伯爵打算先买些好吃的东西慰劳一下郁闷的萝兹妮斯,顺便还可以进一步确定一些不十分确切的情报。
“看,快看那个家伙!”
“小东西,怎么就一个人,也不让大人领着。”
“是从哪来的?”
克瓦雷虽说是个大城市,但格局严谨,住在里面的人可以一眼识别出外地人。这个地方不属於交通要道,外地人的数量并不多,因而更容易辨认。
更何况,他们是今天入城的外地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庞大队伍。三辆马车配上十二个骑士,看似主人模样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匹出众的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这一班人马的去向,不用说,肯定是克瓦雷最有名的“红花大门”旅馆。
包括克瓦雷在内的奇瓦契司中南部地带,盛产一种名为“番红花”的高级香料,在当地的出口商品中占有不小的比重。“红花大门”旅馆中最为有名的料理就是以“番红花”为底烹调的薰制鲑鱼。当然那也反限於商人带着满车的薰制鲑鱼从沿海地区进城的时候。
“看起来,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几个城里人聚在一起说,在小声议论着什么,他们议论焦点的是一个少年,缓慢地走在这繁华街头。看他的穿戴不是很褴褛,不像是个乞丐,这一点使他们更加疑惑不解。这个少年如此引人注目最大的一个原因,却是他携带的物品。
那分明是一把剑。白色的剑鞘,也不知是用何种材料铸成的,商店的照明灯照在上面,瞬间的功夫竟泛出五彩斑斓的色彩。这把剑对眼前这个孩子来说却太 大,也太贵重了。虽然配了挂剑的腰带,由於刀身过长,腰带几乎成了一种摆设。少年也只是把那把剑用胳膊夹住,十分吃力地在地上拖着走。如此张扬,实在也是 没有办法的事。还是一个孩子,带着那样一把剑,对於他是个不小的负累。
注视着那个少年的不只一般的老百姓,他走过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充满好奇心的眼球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其中,包括几个身份诡秘的人。
培诺尔伯爵府年幼的侍女凯蜜儿因为不胜萝兹妮斯的纠缠,干脆躲到了街上,想试试运气,看看能不能为小姐买到新衣服。边走边打听,一路闲狂觉得十分 惬意的凯蜜儿也看到了那个配剑的男孩,可能是因为从未见过这种景象的原因,凯蜜儿的眼神好像粘上了那个少年,到后来,竟不知不觉地跟在他身后。当那个少年 驻足望着街上的一幢房子时,凯蜜儿也跟着停下来,少年看着的是一家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旅馆。对於一直生活在伯爵府的凯蜜儿来说,住在那种房子里面的十有八九 是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流氓或小混混之类的人。而眼前这个少年却不像那样的人,便不由得对那个少年说:
“喂,那种地方很危险,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孩子。”
少年没有马上回过头来,而是极其缓慢地将视线移到了凯蜜儿的脸上。正对上少年的眼睛,凯蜜儿觉得心头猛然地缩了一下。尽管这少年看上去跟自己年龄相仿,却有着与这个年龄极不相称的眼神。
过去的十二年,因为身份的需要,习惯了察言观色的凯蜜儿,练就了一双很会识别人的眼睛。少年的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眶里,显得阴沉沉的。好像不单是因 为忍饥挨饿,或是吃尽苦头。那眼神里藏着一抹散不去的阴影,天真的凯蜜儿看不懂藏在里面的内容,那种眼睛,只有经历过磨难,看到过残酷场面的人才会拥有。
“没关系的。”
少年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回答了一声,便转身进了旅馆。
这已经是波里斯离开哥哥的第五天。哥哥卖掉妈妈的遗物换回来的钱还剩下一些。这短短的五天,波里斯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也深切体会到曾经哥哥 的存在是多么大的一种慰借与依靠。这种想法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但当波里斯真正面对失去哥哥的这一现实的时候,想像与现实之间巨大的反差,仍然让他难 以接受。
第一天,为了省钱,波里斯到一户人家行乞。女主人先是用十足怀疑的眼神审视着他,直至确定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小要饭的,才施舍了一碗状似粥的东西。 待波里斯狼吞虎咽的吃下去之后,女主人便安排他在杂物间睡了下来,到了夜里,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他虚情假意的叫波里斯安心休息,便回了房间。
由於思绪复杂久久不能入睡的波里斯,隐约听到了男女主人的窃窃私语。他们一致认为这孩子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讨饭的,现在专门有一种人,带那些走 丢的孩子找到父母,在从他父母那里狠敲一笔钱。如果我们把这孩子交给他们,说不定能捞到点好处。万一找不到他的父母怎么办?那就或者卖到雇拥兵团里去,或 者卖到实行奴隶制度的安诺玛瑞。听上去,无论是何种管道,都不会是亏本的买卖。而女主人好像被自己的男人说动了。
波里斯等到他们夫妇睡去之后,蹑手蹑脚地从杂物间溜了出来,因为怕他们发现而追赶,波里斯整夜都没有停下来,一直在向前走。
现在的波里斯,听到鸟儿挥动翅膀的声音都会胆战心惊的。这跟以前的波里斯判若两人。以前还住在贞奈曼庄园里的时候,时常跟哥哥一起去猎鹧鸪鸟,运 气好的时候,还能猎到一两只。现在,到了夜晚,想生一堆火,他按照哥哥教导的那样尝试了好几次,可是纵使他怎样努力都无济於事,可恶的火苗好像是故意捉弄 他,还没等柴禾燃起来就已经灭掉了。只好紧缩着身子度过寒冷漫长的一夜,第二天继续赶路。方向也无从辨别。可称得上是唯一一件遗物的冬霜剑越发沉重了。一 整天都吃不到像样的东西。跟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时常捉来吃的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好像都消声匿迹了,别说是小动物,就是个鸟蛋,连影子都看不到。随手摘下来的果 实,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吃到嘴里又酸又涩,但他来不及考虑这些,吃得一干二净。
又过了一天,运气不错的波里斯发现了一个小镇,但是始终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该是借宿人家呢,还是找一间旅馆住下。最终他哪都没去,买了一小块面 包,在偏僻的地方找了个人迹罕至的角落过夜。由於秋收还没有全面开始,堆积粮食的仓库空着。空荡荡的粮仓里,连一捆稻草都找不到。可波里斯对於这些早已麻 木了,啃了几口面包之后,躺在又硬又冷的地上合上了眼睛。
天还没有破晓,波里斯就从睡梦中醒过来。突然伴着胸口处一阵疼痛,一行清泪滑了下来。他拼命忍住了突如其来的眼泪,张开干涩的嘴,又啃起了面包。
波里斯已经放弃了要去找姑婆的念头,毕竟生长在奇瓦契司,他也知道属於对立的两种政派的亲戚,相互间不存在往来的可能性。
那我究竟应该往哪走?经过反复思考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无路可走,无处可去,如果有哪户人家愿意收留我,哪怕是当个佣人也好。在目前的处境下,什么出身,自尊心之类的东西早就已经不重要了。自己答应过哥哥,一定要活下来,只有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想找事做,还是到大一点的城市比较好。波里斯便把之前听说过的克瓦雷定为目的地,在第五天的时候到达了克瓦雷。
“请给我一间房。”
负责掌管旅客资料的是这家旅馆主人的女儿,今年十八岁的塔妮亚。当她看到一个小家伙自己走进来,学着大人的口吻跟她要房间住,觉得新鲜极了,不禁好奇地问: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是的。”
少年还小,但听他说话的口气又不像个不懂事的孩子,而且他的声音不卑不亢,不慌不忙。塔妮亚犹豫了一会,耸了耸肩膀,一副很为难的表情。
“那给你一间便宜一点的房间,你看怎么样?”
“就这样吧。”
“是五额索,房间在厨房旁边,虽然床不大,但你睡足够了。”
波里斯拿出事先就已经数好的银币地给了她。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他觉得钱袋子还是不要随便拿出来。
看着塔妮亚接过了钱,波里斯压低了声音犹豫地说道:
“然后,还有……”
个性爽朗的塔妮亚对眼前这个只身出来旅行的少年怀有浓厚的兴趣,操着较以前亲切的声音回问道:
“还有?”
“我是说,您知不知道什么地方需要像我这样的……不给钱也可以,只要供我吃住就很好了。”
波里斯在某种程度上,跟耶夫南是一样的秉性,多年的上流生活,让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开口求人。所以,这样的话要从他嘴里说出来,是需要相当大的勇气的。听了这话塔妮亚不禁睁大眼睛,重新看了他一眼。
“你是想找事做吗?”
“是的。”
“啊哈……”
波里斯第一次扬起头认真看了塔妮亚一眼,想着如果自己也有塔妮亚这么大该多好。塔妮亚也在望着波里斯的脸,凭借生意人特有的眼光,她觉得波里斯不像是平民家庭里走出来的孩子。
“真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吗?”
听见塔妮亚说出这种意想之外的话,波里斯紧张地回答:
“是的,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
“有些什么地方需要人手这个我也不太确定,不过上次听铁匠铺的傅甯叔叔讲起过,他那里好像需要一个助手,我再帮你问一问吧,如果那里不行,就找那些在这里出入的商人吧,他们有时候也需要人给他们作些杂务。”
眼睛望着顶棚自言自语好一阵的塔妮亚接着讲下去:
“其实呢,像你这般清秀的孩子,好像很是讨那些有钱的太太夫人们的喜欢呢。”
波里斯没再抬起头看塔妮亚,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脸上,眼皮垂了下来。望着默不做声的波里斯,塔妮亚似笑非笑地扯了扯嘴角。
“总之一有什么好消息,我会马上转告你的。你先去休息吧。”
波里斯深深地点了一下头,之后就进了房间。塔妮亚偏着脑袋想,这孩子有没有吃过晚餐呢?
“所以说,买不到啦?”
凯蜜儿很害怕看到与自己同龄的这位小姐的脸,因为小姐到现在还穿着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衣服,自己在城里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买成衣的商店,真不知道该怎么交待。
“那你就不会找找别的地方?这么大的一个地方,难道都没有衣服买吗?这里的贵族都穿些什么呀!”
“因为这里是郊外,所以小姐……像小姐这样身份的人穿的衣服都是要定做的。”
“哼!”
穿着下人的衣服,哪里都去不了,萝兹妮斯只好躺在床上生闷气,这时,外面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萝兹,是爸爸,可以进去吗?”
虽说女儿还小,但是因为爸爸已经把她当作淑女来对待,所以不能被爸爸看到自己的这个样子。萝兹妮斯急忙从床上跳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裙子,回答说:
“可以,爸爸。”
门开了,萝兹妮斯一眼就看到爸爸胳膊上搭着一件全新的连衣裙,而且是自己最喜欢的草绿色,一看就知道是不折不扣的高级货,萝兹妮斯又惊又喜的叫起来:
“爸爸!”
尾随而来的秘书修关上了房门,培诺尔伯爵开口到:
“我的小淑女因为没有衣服而着急,所以爸爸马上就去弄了一件回来,怎么样,喜欢吗?”
已经接过连衣裙在身上比划的萝兹妮斯,脸上已经浮现出灿烂的笑容。
“喜欢,很喜欢。”